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全资子 做担保的公告
来源:安博体育电竞官网    发布时间:2024-01-21 22:18:58

  原标题: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做担保的公告

  经营范围:经营电机及零部件、缝纫机及零部件、吸尘器及零部件、电动工具及零部件等生产设备、工具、夹具、模具、办公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生产的产品,包括:家用缝纫机马达;汽车辅助马达;工业自动缝纫机;(家用缝纫机)控制器;伺服控制系统。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满足上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本次做担保的公司具备拥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途,货款回笼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偿还债务的能力,资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截止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95,086,768.72元的30.10%,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累计做担保总额为折合人民币约147,000.00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95,086,768.72元的98.3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公司”)在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以其现有房产抵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现有房产作为反担保物,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时为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已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未及时注意上述单项担保超比例事项,未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司就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补充确认。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新能源汽车用电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经营本公司制作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检测设备的租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

  经营范围:生产开发计算机软件、电子科技类产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各类经济信息咨询;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177号办);房屋租赁。

  近期,公司在梳理各类对外担保情况过程中,发现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做担保的事项未履行股东大会程序。虽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拥有日常经营有控制权,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以内,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 上述对外担保应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后才能实施。

  发现以上事项后,公司董事会格外的重视,上市公司应充分认识到对全资子公司的管控机制需尽快加强和完善,应迅速对照监督管理要求整改并及时披露;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各相关主体对规范运作和信息公开披露等相关规则的学习,整体提升公司、子公司的合规意识,完善内控管理机制,逐步加强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截止本次担保审议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95,086,768.72元的30.10%,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累计做担保总额为折合人民币约147,000.00万元,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495,086,768.72元的98.3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2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2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石牛路73号方正电机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全部议案的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2年6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下午 13:30-17:00。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6”,投票简称为“方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